妇幼卫生监测是妇幼卫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妇幼保健公共卫生职能的重要体现。
2007年,对于监测工作来说,是一个新的起点。为了保证全省妇幼卫生监测系统有效良好运转,陕西省妇幼保健院从制度建设入手,强化对全省妇幼卫生的监测与管理,不断提高监测质量。
一是制定了全省妇幼卫生监测规范。
二是提出妇幼卫生监测人员准入标准、岗位职责要求和人员管理办法。明确村乡县市省各级监测人员应具备的条件以及对各级人员的考核办法,提出凡出现一次虚报、瞒报的人员,不得再从事监测及年报工作。
三是为调动基层的工作积极性,在全省开展妇幼卫生信息评比活动,分别从对监测工作的领导、协调及监测工作完成情况,对卫生局、妇幼保健院、监测单位进行全省范围的评比,对评选出的先进单位进行奖励表彰,后进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近年来,陕西省妇幼保健院在妇幼卫生监测工作中不断探索和实践,采取措施,狠抓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监测人员素质,使妇幼卫生年报和监测质量逐年提高。今年已建立了一整套的妇幼卫生年报、孕产妇死亡监测、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出生缺陷监测管理、检查、评审制度、标准和规范。大幅度的减少了漏报,提高了报表质量,使妇幼卫生信息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取得一定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