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产妇死亡监测网各级负责人:
按照《中国妇幼卫生监测网络直报工手册》要求,2007年孕产妇死亡监测网络直报“省/直辖市(行政)”审核应于2007年12 月19日完成。截至2007年12月31日,下列省份的监测点的年报尚未完成“省/直辖市(行政)”审核工作,数据分别停留在“县(录入)”、“县(行政)”“市/区(审核)”、 “市/区(行政) 、“省/直辖市(审核)”位置;甚至还有个别监测点2007年年报表数据还未录入。截止2008年1月4日,尚未完成孕产妇死亡报告卡省级审核的省份有:山西、内蒙、上海、江苏、江西、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甘肃、新疆。希你们督促各级监测负责人尽快完成数据录入和审核,以保证全国监测数据按时汇总统计。
直报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