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监测区县妇幼卫生监测工作负责人: 接卫生部妇社司通知,2007年妇幼卫生监测数据的审核、汇总、统计工作将于2008年1月5日前完成,监测结果将于1月5日上报卫生部。请各监测区县妇幼卫生监测工作负责人按时完成各监测网报表数据的网络直报工作,并请认真核对数据,保证年报数据的完整、准确。 全国妇幼卫生监测办公室 二OO七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