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妇社妇卫便函[2006]1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妇社(基妇、妇幼)处:
今年以来,为了加强妇幼卫生监测工作,我部扩大了国家级妇幼卫生监测网络范围,实施了监测和年报“3+1”统计时限、妇幼卫生监测数据网络直报、出生缺陷人群监测等工作,组织开展了省、市、县、乡、村的各级培训。
为了推进监测和年报各项工作的进展,调查及解决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现要求各地对本省2006年度妇幼卫生信息工作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我司将于11-12月选择部分省份进行现场监督指导,本次监督指导将与2006年国家级妇幼卫生监测的数据漏报调查同时进行。督导内容包括各项工作方案的下发、人员队伍状况、人员的培训和效果、各项监测工作的进度、各级政府尤其是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的下拨使用情况、各级质量控制工作的落实、各省省级监测网络建设状况等。
国家级妇幼卫生监测和年报督导的地点确定及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二OO六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