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卫生年报数据质量控制和上报要求
来源:.发布时间:2005-08-17
妇幼卫生年报数据的质量是妇幼卫生年报的生命,准确、及时和翔实的数据才能更好地为政府和卫生管理部门提供科学的依据。为了进一步提高妇幼卫生年报数据质量,对2004年妇幼卫生年报数据的质量控制和年报报告提出如下要求。
一、数据质量控制
1.质控范围
(1)各省(市、自治区)每年要对2个或2个以上县级单位的妇幼卫生年报进行质控(包括漏报调查)。省级在每个县级单位至少选择2个乡(街道),每个乡(街道)至少选择1个村(居委会)深入开展质量控制。
(2)各地市级每年对2个或2个以上县级单位的妇幼卫生年报进行质控(包括漏报调查)。地市级在每县至少选择2个乡(街道),每个乡(街道)至少选择1个村(居委会)深入开展质量控制。
(3)各县级每年对20%的乡级(街道),每个乡(街道)至少选择1个村(居委会)的妇幼卫生年报重点进行质量控制。
(4)各乡级(街道)要全面开展自查,自查范围包括所管辖的全部村(居委会)的妇幼卫生年报。
2.质控内容
对妇幼卫生年报5张报表的所有指标进行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核查生命指标以及孕产妇和儿童保健服务指标。生命指标包括:活产数、新生儿死亡数、婴儿死亡数、1-4岁儿童死亡数、孕产妇死亡数、死胎死产数及7天内新生儿死亡数。孕产妇和儿童保健服务指标包括:孕产妇系统管理率、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
3.质量控制报告内容的基本要求
省级对县级、乡级(街道)和村级(居委会)进行质控调查的各级相关数据的原始上报数和漏报数。
归纳总结全省范围包括地市级、县级、乡级质控情况和质控结果。
其它各级质控数据及报告自行存档。
二、流动人口
1.上报内容:活产数、新生儿死亡数、婴儿死亡数、1-4岁儿童死亡数、死胎死产数及7天内新生儿死亡数和孕产妇死亡数。
2.上报时间:2月28日以前上报全国妇幼卫生年报办。
三、上报时间
1.妇幼卫生年报常住人口的5张报表和流动人口数据在2月28日以前上报国家级。
2.质控报告要在5月30日以前上报全国妇幼卫生年报办。
版权所有:全国妇幼卫生监测办公室,未经授权,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