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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25日 星期五 农历辛丑年五月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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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卫生“三网监测”报表要求
来源:.发布时间:2005-08-17

  根据2004年9月全国妇幼卫生信息工作会议各小组讨论意见,现对“三网监测”报表进行统一要求。
  一、孕产妇死亡监测网
  1.从2004年起,各监测点不再监测上报转诊死亡的孕产妇或单纯选择监测地区医院分娩的非本地户口死亡的孕产妇。
  2.从2003年起,每个监测点均须上报非本地户口的活产数、孕产妇死亡数及死亡报告卡。请各监测点注意2004年各类报表一定上报非本地户口所要求项目。
  二、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网
  1.从2003年起,每个监测点均须上报非本地户口的活产数、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及死亡报告卡。请各监测点注意2004年各类报表一定上报非本地户口所要求项目。
  2.儿童死亡卡:年龄不足1岁者须填报孕周、出生体重、分娩医院等项目。
  三、出生缺陷人群监测
  1.出生情况登记表的规范填写
  (1)要求报表分月按村(街道)填写。若有补报,请按月分村(街道)填写,不应将几个月的出生资料填写在1张表上;也不应将不同村(街道)同月的出生资料填写在1张表上。
  (2)保证出生缺陷登记表和出生情况登记表的一致性。第一,注意编号的一致性;第二,在未知出生缺陷登记表编号的情况下,要保证上报地点、患者居住地点、患者出生地点的准确性,以便通过缺陷表查找对应的出生表;第三,注意出生表和缺陷表重复数据项的一致性,如出生日期、出生体重、出生孕周等。
  (3)注意报表地区(街道、村)名称与编码一致。
  2.监测报表新增项目的填报
  2005年将使用修改后的人群监测表格。出生缺陷登记表中,增加了出生缺陷患儿的姓名;出生情况登记表中,增加了父亲姓名,并对备注栏的填写做了进一步说明。对人群监测软件也做了相应的修改。监测办将在2005年发送到监测试点市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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