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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死亡评审省级师资培训班在成都召开
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16-10-25

  为规范全国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受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健康服务司委托,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支持下,全国妇幼卫生监测办公室于2016年10月16~17日,在成都市举办了新生儿死亡评审省级师资培训班。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司儿童处处长曹彬,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妇幼处处长韩梅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国家级新生儿死亡评审专家、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专家、31个省(区、市)的省级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负责人和新生儿死亡评审专家等相关人员约120人参加了培训班。
  曹彬处长在讲话中指出,中国在儿童健康领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提前8年实现了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4。虽然目前我国儿童健康水平在发展中国家处于前列,但我国死亡儿童数在全球排在前列,5岁以下儿童死亡50%以上发生在新生儿期,每年新生儿死亡人数高达10万。随着“全面二孩”政策落地,累积生育需求集中释放,高危新生儿比例增加,对儿童健康提出了巨大的挑战。通过新生儿死亡评审,对死亡新生儿病例的诊断、治疗、转诊、喂养及护理等环节进行系统回顾和分析,发现在管理和技术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可提高新生儿的医疗保健水平,降低新生儿死亡率,消除新生儿可预防性疾病。这也是未来SDG可持续发展目标对我们提出的要求。《新生儿死亡评审规范(试行)》自2009年颁布后,全国31省(区、市)陆续开展了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对降低新生儿死亡率发挥了积极作用。2014年我司组织相关专家对《新生儿死亡评审规范(试行)》进行了修订,这次针对省级师资进行培训。希望各省(区、市)开展逐级培训,将《新生儿死亡评审规范(试行)》修订版在全省推广应用,促进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持续、规范开展。
  全国妇幼卫生监测办公室主任朱军也强调,各级监测机构应充分利用新生儿死亡评审工具,不断提高新生儿死因诊断的准确度,为制定消除可预防新生儿死亡的干预措施提供循证依据。
  本次培训班对2014年修改后的《新生儿死亡评审规范(试行)》进行了介绍和解读,并采用现场评审的方式对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的组织、流程、方法和技术进行了培训。会议还举行了《早产防治进展》、《危重新生儿的稳定措施》、《国际疾病分类(ICD-10)在儿童死因统计中的应用》等专题讲座。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的冯琪教授,山西、广西的儿童死亡监测负责人分别对北京、山西和广西的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进行了经验交流。各参会代表对评审工作、死因诊断和分类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全国妇幼卫生监测办公室总结反馈了各省新生儿死亡评审资料的上报情况、儿童死因填报情况、2015年妇幼卫生监测结果、儿童死亡监测数据质量、意外伤害调查初步结果以及儿童营养与健康监测结果,详细介绍了监测数据的质量控制方法。
  本次培训班取得了圆满成功,将对推进各省(区、市)的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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