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卫生部妇社司委托,2006年11月26日至12月16日,全国妇幼卫生监测办公室和年报办公室分别对河北、江苏、福建、湖北、云南、重庆6省(直辖市),四川、云南、宁夏3省(自治区)的妇幼卫生监测及年报工作进行了监督指导。这是2006年卫生部扩大国家级妇幼卫生监测网络范围,实施监测和年报“3+1”统计时限、妇幼卫生监测数据网络直报、出生缺陷人群监测等工作后的首次国家级监督指导。此次监督指导除对2006年妇幼卫生监测和年报“3+1”统计时限的数据进行常规漏报调查外,还重点对新增监测区县和人群出生缺陷监测区县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实地查看了部分监测区县网络直报人员的实际操作情况,和当地一起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北京大学生育健康研究所也派出专家参与了全国妇幼卫生监测办公室对6省(直辖市)的监督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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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礼博士及其同事在江苏省进行妇幼卫生监测和年报监督指导工作 |
代礼博士及其同事在福建省进行妇幼卫生监测和年报监督指导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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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艳萍教授及其同事在重庆市进行妇幼卫生监测和年报监督指导工作 | 王艳萍教授及其同事在云南省进行妇幼卫生监测和年报监督指导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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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娟教授及其同事在湖北省进行妇幼卫生监测和年报监督指导工作 | 梁娟教授及其同事在河北省进行妇幼卫生监测和年报监督指导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