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妇幼卫生监测办公室对“育龄妇女死亡登记表”和“妇幼卫生监测县(市)基本情况表”进行了修改。“育龄妇女死亡登记表”新增“末次月经”和“避孕措施”等项目,“妇幼卫生监测县(市)基本情况表”新增“在家出生”、“计划内出生”和“计划外出生”等项目(注:出生填写活产数)。请各监测点2004年使用修改后的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