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产妇死亡率的校正计算
来源:.发布时间:2005-08-17
孕产妇死亡率的校正计算公式中的“抽查地区”应以县为单位。省级监测网在做孕产妇死亡漏报调查抽样时,应先核查抽查地区上报的死亡数和活产数,并注意抽查样本的代表性。所有抽查地区的孕产妇死亡上报数均为零的可能性很小,如均为零,且漏报调查发现孕产妇死亡漏报,说明监测系统的数据收集上报存在问题,监测质量未达到要求,这时不能直接用公式计算孕产妇校正死亡率,而要抽查地区组织人力补漏,找出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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