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检测到您正在使用IE8以下内核的浏览器,不能实现完美体验,请更换或升级浏览器访问!

谷歌浏览器推荐下载地址:https://www.google.cn/chrome/ QQ浏览器,360浏览器请切换极速模式!
2021年6月25日 星期五 农历辛丑年五月十六
首页 > 工作指南 > 出生缺陷监测
关于出生缺陷儿登记卡中部分填报项目的说明
来源:.发布时间:2005-08-17

  1. 性别项:若选择“不明”,则提示该例患儿有生殖系统畸形,例如性别不明或者两性畸形。
  2. 诊断依据项:如果产前确诊的畸形,在诊断依据项目中未有相对应的的诊断方式,请选择“其它”项,并详细注明其诊断方式。
  3. 畸形确诊时间项:如果畸形是产前诊断,填写的诊断时间应为畸形确诊时的胎龄,并且该胎龄值应小于或等于胎儿出生孕周。
  4. 产前确诊的畸形:其诊断依据和确诊时间两个数据项应无逻辑错误,例如畸形是产前确诊,其诊断依据应是特异性的诊断方法,而不应填写临床检查方法。
  5. 出生缺陷发生部位:多指(趾)、并指(趾)畸形应在卡中注明发生部位,例如上肢或者是下肢。



版权所有:全国妇幼卫生监测办公室,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分享: